近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现金申赎类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现金申赎类债券ETF的交易制度,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新规或延长申赎流程,降低资金周转率。
《通知》包含3条规定,一是当日买入的现金申赎类债券ETF份额,当日可卖出。第二,当日申购的现金申赎类债券ETF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当日赎回的现金申赎类债券ETF份额,于赎回当日日终注销,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以基金合同约定为准。三是现金申赎类债券ETF投资于债券现券组合,比照债券现券组织交易和管理,具备本所债券现券交易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与其申购和交易。
在此之前,上交所曾在2013年发布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ETF业务指南》,对比2013年的业务指南和最近发布的《通知》,最大的区别在于第二点规定。
2013年版本称,“当日申购的债券ETF份额可以赎回,当日赎回债券ETF份额获得的债券可以用于申购。”但最新规定对现金类债券ETF的当日卖出和赎回,多了清算交收的流程。
上海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闻嘉琦对此表示,ETF采用的是T+0交易,投资者可以在成交当日内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使单笔资金可单日多次循环。新规出现之后,要求清算交收可能会降低投资者的资金周转率。
沪上某量化类私募投资总监也对此称,申购此类ETF,要清算交收完才能卖出,会导致整个流程慢1~2天,不利于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