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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过渡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望深化
时间:2017-07-12 来源:中国证券报

近来,市场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讨论颇多。有观点认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即将召开,监管协调机制有望深化。专家表示,近年来在金融机构、影子银行及理财市场上频繁暴露出诸多风险,未来有望在金融监管方面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和防止监管套利。

  

防控系统性风险

  

防控系统性风险,促进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或成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认为,目前,金融业单靠量的扩张,已无法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元化多类型的金融需求,量的过度扩张将会导致不平衡加剧,催生金融业风险隐患。

  

“防控潜在风险,要稳步推进金融去杠杆,并与实体经济的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相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王朝阳表示,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免产生“去杠杆-产出收缩-价格下降”的螺旋式循环,即经济下行阶段的金融加速器效应,避免“去杠杆”通过“债务—通货紧缩”循环加剧经济下滑。

  

在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看来,要提高金融市场的韧性和自我调节能力。一方面要提高对局部风险的容忍度,在此前提下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完善金融监管功能;另一方面要关注风险溢出和传染效应,防止系统性风险发展,增强金融监管的有序和协调。

  

加强监管协调

  

“金融工作会议将对未来几年的金融工作进行定调,指出改革的方向,甚至出台一些重要举措。”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认为,金融安全与金融监管将是本次会议讨论的重要内容。在金融监管方面,此前的重要文件和会议都提到要加强监管统筹、改革金融监管框架。例如“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金融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将是下一阶段金融改革的方向。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中指出,要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推动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责任。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市场运行规则,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强化金融监管协调,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推动建立更为规范的资产管理产品标准规制,形成金融发展和监管强大合力,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

  

今年3月以来,监管机构下发多个文件强化监管,以杜绝金融业套利和不当行为,避免金融脱实向虚。专家认为,目前分业监管体系与混业经营不适应,法律和监管体系要有相应调整,急需加强监管协调。

  

李迅雷认为,近几年金融创新过快导致影子银行业务等各类新业务超速发展。商业银行去年较快的扩表速度,迫使监管部门通过加强金融监管、通过去杠杆、提高净资本要求等来控制金融业发展的速度,把金融安全当作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

  

协调机制有望建立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日前表示,要通过深化改革真正构建起一个完善高效的金融严管体系,包括金融监管政策和金融监管标准的统一协调体系,形成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影子银行监管、市场监管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相互协调的监管体系。

  

至于如何统筹监管,姜超认为,在总的方向上,金融工作会议有望将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到更高层面。从监管类型上看,在现行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将会增强统筹协调,适当增加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从级别上看,中央要求地方按照部署,做好本地区金融发展和稳定工作,形成全国一盘棋,意味着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的分工也可能进行协调统筹。资管业务监管的具体动作或已不远。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矛盾日益突出,预计未来将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型。”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任泽平表示,资管业务或将制定统一标准,加强监管协调,防止监管套利,更高层级的监管协调机制有望建立。

  

专家认为,要尽快完善和统一资管业务监管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安排,构建具有宏观审慎管理视角的监管框架体系。在立法层面上,应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刚性兑付对资产管理行业的风险叠加。在执法层面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严惩。同时,强化市场数据监控与信息披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