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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新企业资本市场融资 政策发力破解融资难困局
时间:2016-08-10 来源:证券日报

近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文发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国提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后的第一个科技创新规划,与以往国家科技规划不同的是,本次《规划》的发布首次以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命名。

  

《规划》提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机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并购融资。打通各类资本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在促进创新创业融资上的有机衔接。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

  

财经评论家温鹏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是企业实现快速融资和规模融资的重要场所。但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直接融资比重上明显偏低,而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在促进创新创业融资上的有机衔接。有利于缓解创新创业型企业对于资本的需求。这对于资本市场本身而言,也会为其带来更多新鲜血液。

  

温鹏春认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融资渠道还比较单一,融资渠道主要集中在内部融资,但在目前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增速放缓的现实背景下,企业仅靠内部融资来解决问题就显得杯水车薪。而从外部融资渠道来看,主要又以商业银行为主,但由于受到企业担保品有限、负债率过高、以及轻资产行业普遍存在的可抵押资产较少等问题,又使得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如何最大程度的实现企业融资与创新显得尤为重要,而发展多种形式的并购融资也是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此外,《规划》提出,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

  

温鹏春认为,创新创业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对于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创新创业企业来说,若其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卓著,且在其他融资渠道难以获得资金的前提下,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信用债对于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充足公司资本金,降低公司债务率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