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李超3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主办的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上表示,扶持与监管并举,确保私募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xml:namespace>
他透露,证监会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鼓励企业年金和各类公益基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开发符合支持创新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研究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支持有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李超表示,最近十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无论在制度建设,还是自身发展上,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行业地位已经确立;二是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的成效已初步显现;四是私募基金适度监管框架初步建立。但是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一是市场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违规运作时有发生;二是行业潜在风险大,非法集资呈频发态势;三是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
李超指出,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是促进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对规范运作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是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尤其是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更是需要从促进创新创业、支持实体经济、扩大民间投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来全面认识。另一方面,由于私募基金本质上属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存在着信息和权利义务的不对称性,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因此需要加以适度监管,才能确保私募基金行业沿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李超表示,在政策扶持方面,正在积极推进以下七项措施:
一是在已经明确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恢复在新三板挂牌的基础上,做好后续融资和投资运作的服务与引导工作;
二是在已经明确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试点在新三板做市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做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研究推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
四是推动为公司型、合伙型等各种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创造公平税收环境,推动完善细化创业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鼓励企业年金和各类公益基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六是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开发符合支持创新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研究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提高创投机构的募资能力;
七是支持有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在监管方面,证监会将以行为规范为主,着力从五个方面构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特点的适度而有效的监管及自律体系:
一是准确把握市场进入制度,既维护市场活力和效率,又能够在进入环节提高市场机构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规范私募基金募资行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现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明确了合格投资者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及资金募集对象、方式和规则,但有些条款过于原则,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与程序,以防范违规募集和非法集资行为。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证监会正研究开发私募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发现风险隐患。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倒逼市场机构在事前即树立合规意识。
五是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分类公示制度,建立私募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证监会将根据私募机构的合规守信情况和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特点,研究制定分级标准,在风险监测、现场检查、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不同监管要求,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在此基础上,完善分类公示制度。
李超表示,客观分析行业现状,冷静看待行业成绩和问题,辩证思考行业发展与适度监管的关系,还需要行业各方凝聚共识,合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