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份发布“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之后,保监会再出重拳,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xml:namespace>
重拳打击地下保单
随着境内居民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境外购买保险的数量快速增加。部分境外保险机构为争抢境内客户,变相违规在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有所抬头。
上述《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在严厉打击以境内签单、境内承保方式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同时,应高度关注通过“境内介绍、境外签单、境外承保”方式变相到境内非法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针对上述违法情形,保监会表示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通知》表示,对于保险营销员、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公司存在组织或协助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的,应依法采取纳入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给予行政处罚等方式,追究中介机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此外,保监会此次还明确了参与地下保单销售的境外保险机构同样会受罚。
《通知》称,各保监局应将查处机构或个人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以及其收取境外保险机构报酬和利益往来的情况及时上报保监会。保监会汇总相关信息后,将对境外保险机构构成事实上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非法在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和事实进行认定,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境外保险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通知》规定了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两条红线:一是不能在境内签单;二是不能在境内举行产品说明会并有利益输送的情况。
地下保单危害大
内地居民赴港买保险近几年比较火热。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数据显示,2015年香港保险个人业务的新造保单保费为1309亿港元,内地投保人的新造保单保费达316亿港元,占比24.15%。
如此巨大的市场,滋生了“灰色地带”。一些没有资格销售香港保单的内地公司或个人通过与持牌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或代理人合作,内地公司负责推介客户并提供咨询服务,而最后负责与客户在香港保险公司内签订保单的则是香港持牌的保险经纪公司或代理人。甚至一些“地下保单”在内地投保,或在内地填写投保书、缴纳保费,再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带到香港的保险公司签发。
此次保监会发文整治乱象,正是因为香港保险“地下保单”不断蹿升。
深圳地区一位保险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他知道的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险产品后的纠纷案例就有好几起,例如有代理对投保人进行销售误导,谎称香港的某投连险产品回报率能达到10%,但最后无法兑现,出现了投保人投诉的情况。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此类回报率纠纷并非个案。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非法的地下保单危害主要有:扰乱境内保险市场竞争;干扰国家外汇管理秩序;误导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存在非法向境外转移和藏匿财产等违法犯罪问题。投资者投保前要认清非法地下保单的危害,选择正规、合法的购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