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xml:namespace>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方正富邦资管-湖洲南太湖建投污水治理1号、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第四期】(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系列”),现将本报告期内具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自本资管计划系列成立时起,资产管理人按照本资管计划系列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按计划使用资金,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资产管理计划基本信息
计划名称 | 方正富邦资管-湖洲南太湖建投污水治理1号、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第四期(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系列”) |
计划成立日 | 2014年9月3日- 2014年10月17日分8期成立 |
计划到期日 | 2015年11月3日 |
报告期间 | 2015年4月1日- 2015年6月30日 |
募集规模 | 总规模47,480万元 |
项目经理 | 霍雯 |
资产管理人 |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三、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
本资管计划系列项下的委托财产自成立后已通过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正式推广发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工作顺利结束,并已于证监会备案。本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受让融资方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就湖州市东部新城“五水共治“——治污水一期工程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并由融资方对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进行按时分期回购。
截至目前,我公司未发现融资方发生对本资管计划系列运作有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委托财产的收益分配情况
五、报告期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标的运行状况
报告期内,项目公司未发生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动,未发生经营情况和高管人员的重大变动。根据项目公司的最新月报显示,项目稳步推进,开发建设进度未见异常。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资经理变更说明 | 无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无 |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