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xml:namespace>
由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方正富邦创融-民生总营-稳裕昆明建发【1】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4 年 5 月 9 日成立,资管计划约定的到期日为 2015年 9 月 3日。
现借款人向我司申请提前偿还资管计划项下全部贷款,我司拟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并根据《方正富邦创融稳裕昆明建发【1】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一章第(二)条第 9 款约定,资管计划提前终止,终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26 日。
本公司将根据《方正富邦创融稳裕昆明建发【1】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八章第(二)条第 4 款约定,在资管计划提前终止后 5个工作日内分配委托人收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