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由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方正富邦资管-万通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于 2013 年 12 月 31日成立,资管计划约定“本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自投资起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资产管理人有权根据计划运行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 现融资人申请提前偿还资管计划项下全部委托贷款,我司同意融资人提前还款申请并决定提前终止资管计划,终止日为2014 年 12 月31日。
本公司将根据《方正富邦资管-万通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于收到委托贷款利息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分配委托人收益,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