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人: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14年9月30日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于本公司设立的“方正富邦创融-外海江南水郡债权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自2014年3月5日成立以来,现已运作7个月。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向您报告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事务管理事宜。
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
1.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名称:方正富邦创融-外海江南水郡债权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资管计划”)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期限:2014年3月5日至2015年9月4日,如发生资产管理合同文件规定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或延期情形时,则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提前终止或延期
4.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报告期末份额:59,200,000.00元,其中A1类投资资金2480万元,A2类投资资金300万元,B1类投资资金1160万元,B2类投资资金1980万元。
5.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6.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账户:
开户名: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77010122000325866
二、项目运行情况
至报告期末,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向德州大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贷款5920万元,用于江南水郡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开发期间,为促使项目符合区域房地产市场变化,借款人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了规划调整,并调整项目整体销售方案以应对因规划调整导致的项目施工进度滞后情况,确保项目运转正常。管理人已经与借款人及保证人多次沟通,密切关注项目运行进展,严格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督促借款人加快项目投资、建设及销售,提示保证人根据还款计划提前进行整体资金安排,确保项目抵押物持续有效、足值,以实现借款人按预计时点偿还专项资管计划对应的委托贷款。
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运用及分配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的运用、分配情况如下:
1.支出5920万元,用于向德州大壮实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2.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将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等文件的约定向委托人分配本金及收益。截至报告期末,向委托人累计已分配本金及收益0元。
四、管理人尽职管理情况
本公司针对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特点,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监控及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确保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法、合规、安全、正常运行。
本报告期内,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运作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状况,也未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五、重大事项报告
为保证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founderfcam.com了解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情况。如您对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本公司客服人员。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