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由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方正富邦创融-众美绿都债权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成立,资管计划约定的到期日为 2014 年 12 月 16 日。
现借款人向我司申请提前偿还资管计划项下全部贷款,我司拟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并根据《方正富邦创融-众美绿都债权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一章第(三)条约定,资管计划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4 年 9 月 3 日。
本公司将根据《方正富邦创融-众美绿都债权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八章第(二)条第2款约定,在资管计划提前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分配委托人收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