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方正富邦-增利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期)资产管理合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本公司作为本计划的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计划相关文件约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审慎处理本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