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由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方正富邦-云南路桥委托贷款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于 2014 年 8月 6日成立,资管计划约定的到期日为 2014年11月6日。
借款人于2014年10月16日向我司申请提前偿还资管计划项下全部贷款余额,经资管计划相关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方正富邦-云南路桥委托贷款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七章第(五)条约定,资管计划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4 年 10 月20日。
根据《方正富邦-云南路桥委托贷款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三章第(二)条约定,本公司于资管计划提前终止当日向委托人进行了收益分配。
特此公告!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0月 23 日